
時間:2015-09-28 15:07
前 言
本標準按照GB/T1.1-2009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本標準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中國百貨商業(yè)協會、北京當代商城有限責任公司、清尚集團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楚修齊、范君、金玉華、滿柯明、王洪亞、丁毅、夏琳、邢慶新、李懷生。
百貨店購物環(huán)境設施要求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百貨店面向顧客的購物環(huán)境中各項服務設施的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百貨店的購物環(huán)境中各項服務設施的規(guī)劃及管理。
2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2.1
百貨店 department store
在一個建筑物內,經營若干大類商品,實行統一管理,分區(qū)銷售,滿足顧客對時尚商品多樣化選擇需求的零售業(yè)態(tài)。
[GB/T18106—2004,定義4.1.7]
2.2
購物環(huán)境設施 shopping environmental facilities
百貨店銷售商品所需要的配套服務設備和空間場所。
00001注:包括標識、總服務臺、收銀臺、試衣間、客用衛(wèi)生間、會員服務中心、會員俱樂部、無障礙設施、停車場、商品陳列設施。
3 總體要求
3.1 周到完善
應充分考慮消費者購物過程中對服務配套設施的各種需求。
3.2 便捷舒適
各項服務配套設施應規(guī)劃科學,設計合理,體現人性化。
3.3 安全可靠
各項服務設施應確保安全性,防火、防盜、防爆措施齊備,避免任何可能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、財產損失的因素,保障經營安全。
3.4 綠色低碳
所用材料環(huán)保,無污染,設計規(guī)劃講求使用效率,應注意節(jié)能降耗。
4 標識
4.1 標識設置
標識應設置于各入戶門、各樓梯、電梯、扶梯口、各主通道、衛(wèi)生間、收銀臺、服務臺等醒目位置。
4.2 標識種類
4.2.1 公共項目
包括主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直梯、扶梯、步行梯、服務臺、收銀臺、衛(wèi)生間等。
4.2.2 特色服務項目
包括會員服務、自動取款機、手機充電、禮品包裝、物品寄存、休息區(qū)、社會團體服務、無線網絡服務、代客泊車等。
4.2.3 通用禁止項目
包括請勿拍照攝像、請勿吸煙、請勿溜冰、寵物禁入等。
4.2.4 乘扶梯禁止項目
包括兒童乘梯需有成人帶領、請靠右側站立、小心衣物被夾、請勿將濕物置于踏板上、請勿坐臥、請勿攀爬等。
4.2.5 經營布局標識
設置在主要入戶門及垂直交通明顯位置,標注各樓層主要經營項目及服務項目,必要時應輔以平面布局圖。
4.2.6 無障礙標識
包括低位收銀臺、低位公用電話、低位服務臺、殘疾人衛(wèi)生間、無障礙通道、直升梯等。
5 總服務臺
5.1 總服務臺設置
營業(yè)面積在6000 m2以上的,宜設置總服務臺。總服務臺應設置于百貨店首層明顯位置,有明顯標識引導,標識設計應醒目,易于辨識。
5.2 總服務臺要求
5.2.1 總服務臺面積應不小于5m2,同時應配備低位服務位置,為使用輪椅及兒童等各類顧客提供便利。
5.2.2 總服務臺應配備設施項目包括:電話、輪椅、童車、雨傘,以及醫(yī)藥箱、針線包、便簽紙、公用筆、方便繩等便民物品。
6 收銀臺
6.1 收銀臺設置
根據賣場面積和客流量設置收銀臺,并且應便于客流移動。
6.2 收銀臺要求
6.2.1 收銀臺門鎖應為雙重防護鎖,收銀臺內應安裝報警器。
6.2.2 收銀臺臺面材質應采用無污染防火板材,邊角應經過打磨處理,呈圓弧狀,避免剮傷顧客。
6.2.3 收銀臺外側應設置延伸臺面,供顧客付款時暫放物品。
6.2.4 每樓層收銀臺至少應有一個低位收銀臺,并增加無障礙相關設施。
7 試衣間
7.1 試衣間設置
百貨店中的服裝專柜或專賣店應根據各自賣場面積設置1個以上的試衣間。
7.2 試衣間要求
7.2.1 試衣間面積不應小于0.8m2,應采用半封閉式,涉及材質應低碳、環(huán)保。
7.2.2 設施牢固,無外露釘子、電線、電閘箱等危險隱患,所有試衣間均應安裝門及內插銷,具有私密性。
7.2.3 試衣間不應有臺階、門檻,門的寬度應不小于75cm,插銷及標識應不高于130cm,應配備一組距地面高度為110cm-120cm的掛鉤。
7.2.4 應有照度適宜的照明設施,照度標準值宜為150 Lx一300Lx。
7.2.5 應配備座椅(或凳子)、掛衣鉤、擱架以及鞋、一次性襪套等物品,供顧客使用。
8 客用衛(wèi)生間
8.1 衛(wèi)生間設置
根據賣場面積,應合理設置客用衛(wèi)生間,確保有效使用。
8.2 衛(wèi)生間要求
8.2.1 設備設施設計合理,符合安全規(guī)定及技術標準。應配有殘疾人士、兒童專用座便器和便池。
8.2.2 廁位潔具均應采用腳踏或感應式水閥門,洗手盆水嘴采用節(jié)水型感應水嘴或手動水嘴。
8.2.3 應配有衛(wèi)生紙、洗手液、烘手器、衣帽掛鉤、鏡子等物品,供顧客使用。
8.2.4 洗手盆應配有臺面,方便顧客擱放隨身物品,并配有專供殘疾人士、兒童使用的洗手盆架。
8.2.5 應配有通風換氣,空氣凈化的設備、設施。
9 會員服務中心
9.1 會員服務中心設置
營業(yè)面積在6000 m2以上的,應設置具有服務集合功能的會員服務中心,導引標識清晰,為顧客提供便利。
9.2 會員服務中心要求
9.2.1 會員服務中心是會員、顧客集中辦理與百貨店相關業(yè)務、休息、咨詢的區(qū)域,按功能分為業(yè)務辦理區(qū)、休息區(qū)、促銷活動區(qū)域。
9.2.2 環(huán)境應整潔明亮,光線適宜、溫度適宜,通透性好,空氣流動性好。
9.2.3 休息區(qū)應提供休息椅、飲水機、一次性紙杯等物品。
10 會員俱樂部
10.1 會員俱樂部設置
會員俱樂部是百貨店為會員提供的獨立休閑服務區(qū)域,會員人數達到一定數量,應設置會員俱樂部,用于高端、固定消費客群的維護及服務。
10.2 會員俱樂部要求
10.2.1 應按功能劃分為溝通洽談區(qū)、私密空間區(qū)、服務功能區(qū)、商務功能區(qū)。
10.2.2 應配備供會員休息、休閑、進行商務活動的相應設備設施。
11 無障礙設施
11.1 無障礙設施設置
應在相應區(qū)域設置無障礙設施,包括坡道、無障礙停車位、無障礙電梯、無障礙衛(wèi)生間、盲文標識等。
11.2 無障礙設施要求
11.2.1 坡道
入口設臺階或地面有高差時,應設輪椅坡道和扶手。輪椅坡道應設計成直線形、直角形或折返形,不應設計成圓形或弧形,坡面應堅實、平整、防滑,輪椅坡道的兩側應設扶手。
11.2.2 停車位
為殘疾人士設置的停車位,應靠近入口處或醒目處。多層停車庫的,應設在底層或與交通道路同一層面上。無障礙停車位的地面應平整、堅固,地面坡度不應大于1: 50,在泊位后輪處設置車擋器。
11.2.3 衛(wèi)生間
面積應大于200cm×200cm,廁位采用座式便器,配有安全抓桿,門向外開或配有滑道門。
11.2.4 無障礙標識
宜設置在無障礙電梯梯門旁、無障礙衛(wèi)生間或無障礙側位門旁,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處。
11.2.5 無障礙電梯
電梯入口處宜設提示盲道,梯內宜設電梯運行顯示和抵達音響裝置,轎廂側壁上應設高度為90cm~110 cm且?guī)の牡倪x層按鈕和扶手,轎廂上下運行與到達時,應有清晰顯示和報層音響。
12 停車場
12.1 停車場設置
百貨店應設置顧客專用停車場所。
12.2 停車場要求
12.2.1 停車場內應配備安裝攝像、監(jiān)控系統,對車場內的車輛進行全方位的監(jiān)控。
12.2.2 根據停車場的具體情況,宜在車場內分別設置入口、出口。
12.2.3 停車場各出入口處應安裝減速帶,并應按照自身情況安裝道閘機。
12.2.4 出、入口標識、車位線應清晰、醒目,停車場內有轉彎死角處,應配備安裝廣角鏡。
12.2.5 根據停車場內的條件應設立人行便道,做到人車分離,確保車輛、人員的安全。
12.2.6 根據停車場的自身條件應設立至少1個安全消防通道。
12.2.7 應設有夜間照明系統,使顧客在夜間也能夠安全、準確的停放車輛。
13 商品陳列設施
13.1 商品陳列設施應符合安全規(guī)定,不應遮擋消防設施、安全通道,不應違規(guī)用電。
13.2 商品陳列所用道具等物品材質應選用阻燃、環(huán)保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