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,近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,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新的所得稅優惠政策,具體如下:
一、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,在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9〕13號)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,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二、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,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,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。
三、本公告(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)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地點:上海虹橋 國家會展中心
會員:免費(提供食宿)
非會員:免費(食宿自理)